产品名称: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单位面值:
1.00元人民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
10元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A(LOF) 基金代码:
501025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11-10
注册登记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表现
(截至日期:20210106)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A(LOF) 走势图
数据来源:WIND,本数据仅供参考,鹏华基金不保证其准确性,也不构成相关的业绩保证或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和其投资人员取得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
聂毅翔
先生
聂毅翔先生,国籍中国,理学博士,12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美国风暴通讯咨询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美国罗根斯通资本对冲基金公司交易员,美国期货交易监管委员会助理经济学家,鹏华基金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投资主办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国际业务副总监,天弘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7年08月至今担任鹏华沪深港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6月至今担任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聂毅翔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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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羽翔
先生
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原深圳市融博技术公司)数据分析师;2011年3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金融工程、量化研究等工作;现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2015年09月至2020年06月担任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9月至2020年06月担任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6月至2018年05月担任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7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20年07月担任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4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04月至今担任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05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至今担任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05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04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7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国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2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3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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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率(年): |
0.75%
|
|
托管费率(年): |
0.15%
|
|
申购费率(后端收费,仅限网上直销)
持有期限(T) |
申购费率 |
优惠申购费率 |
T<1年 |
1.80% |
0.20% |
1年≤T<3年 |
1.00% |
0.10% |
T≥3年 |
0.00% |
0.00% |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持有小于7天,按1.5%收取。持有超过7天,按0.5%收取。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赎回费用的开放式基金转入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可转换基金列表:
以上信息仅作参考,具体内容请以该基金最新的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为准。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52,235,614.67
|
91.27
|
|
其中:股票
|
252,235,614.67
|
91.27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3,405,559.04
|
8.47
|
8
|
其他资产
|
710,564.86
|
0.26
|
9
|
合计
|
276,351,738.57
|
100.00
|
注: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252,235,614.67元,占净值比93.79%。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1.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1.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人民币)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能源
|
-
|
-
|
原材料
|
-
|
-
|
工业
|
-
|
-
|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
-
|
-
|
日常消费品
|
-
|
-
|
医疗保健
|
-
|
-
|
金融
|
252,235,614.67
|
93.79
|
信息技术
|
-
|
-
|
通信服务
|
-
|
-
|
公用事业
|
-
|
-
|
房地产
|
-
|
-
|
合计
|
252,235,614.67
|
93.79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939
|
建设银行
|
8,730,000
|
38,509,552.51
|
14.32
|
2
|
01398
|
工商银行
|
10,682,000
|
37,733,677.90
|
14.03
|
3
|
03988
|
中国银行
|
16,974,000
|
35,796,943.87
|
13.31
|
4
|
03968
|
招商银行
|
1,108,000
|
35,585,875.33
|
13.23
|
5
|
00005
|
汇丰控股
|
1,188,800
|
31,129,745.61
|
11.57
|
6
|
00011
|
恒生银行
|
155,000
|
15,540,602.56
|
5.78
|
7
|
02388
|
中银香港
|
858,000
|
15,380,411.90
|
5.72
|
8
|
01288
|
农业银行
|
6,507,000
|
13,837,151.12
|
5.14
|
9
|
03328
|
交通银行
|
2,132,000
|
6,969,163.47
|
2.59
|
10
|
01658
|
邮储银行
|
2,015,000
|
5,754,517.60
|
2.14
|
1.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交通银行
2019年12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对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分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金条线中多名客户经理没有基金销售资格但有基金销售记录,且获得基金销售业务收入。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交易记录中存在基金投资人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基金产品的记录,但未对上述投资者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三、基金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app购买基金产品时,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警示,未告知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交通银行江苏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应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江苏证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1.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23,065.4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284,692.13
|
4
|
应收利息
|
2,807.24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710,564.86
|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1.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