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 1 次,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
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 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
金收益分配 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